警察防卫权的界定及其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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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荣晓莉.警察防卫权的界定及其法律适用[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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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荣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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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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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中,对于人为的不法侵害或大自然引起的灾害,都已经通过明文规定的方式赋予公民自救、防卫的权利。然而,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特定职责的人民警察,无时无刻不身处危险环境之中,当他们遇有侵害国家、社会、他人或自身安全或其它合法权益的暴力犯罪时,如何准确、有效、适度地行使防卫权?人民警察行使防卫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人民警察防卫权与普通公民的正当防卫权有何区别等,这些问题的准确界定,不仅对保证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他人利益有着重要意义,而且也是树立和加强人民警察自身防卫意识,使人民警察的防卫行为既于法有据,又用之有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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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防卫权 界定 法律适用 权力 权利 防卫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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