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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防卫权的界定及其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荣晓莉.警察防卫权的界定及其法律适用[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18-19.
作者姓名:荣晓莉
作者单位: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长春
摘    要: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中,对于人为的不法侵害或大自然引起的灾害,都已经通过明文规定的方式赋予公民自救、防卫的权利。然而,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特定职责的人民警察,无时无刻不身处危险环境之中,当他们遇有侵害国家、社会、他人或自身安全或其它合法权益的暴力犯罪时,如何准确、有效、适度地行使防卫权?人民警察行使防卫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人民警察防卫权与普通公民的正当防卫权有何区别等,这些问题的准确界定,不仅对保证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他人利益有着重要意义,而且也是树立和加强人民警察自身防卫意识,使人民警察的防卫行为既于法有据,又用之有度的需要。

关 键 词:警察防卫权  界定  法律适用  权力  权利  防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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