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的广东省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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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大战略目标。同年12月。民政部在深圳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之后,社工试点便在全国各地展开。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之地,充分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引入港澳先进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加强粤港澳之间社会工作的学术交流、实务探讨、人才交流等等,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在珠三角地区顺利开展,多所高校也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各类高校支持的社工服务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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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工作专业 广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人才队伍建设 珠三角地区 粤港澳 结构合理 民政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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