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调解制度的重构——基于人民内部矛盾新变化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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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小红,高宏贵.论人民调解制度的重构——基于人民内部矛盾新变化的视角[J].社会主义研究,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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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小红 高宏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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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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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律制度,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最好方式之一。当前我国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许多新的变化,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现行的人民调解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在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必须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组织的定位,注重组织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明确调解协议的效力,从而使我国的人民调解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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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调解制度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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