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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刑事诉讼中确立更换公诉人制度
引用本文:张中立.建议在刑事诉讼中确立更换公诉人制度[J].中国检察官,2009(9):15-16.
作者姓名:张中立
作者单位: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450100
摘    要: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公诉职能,负责在法庭上指控和证实犯罪,其履行职责的公正性是不容忽视的,如何从公诉程序上保障公诉人正确履行职责,我国刑事诉讼法在有关程序上缺乏相应的规定,尤其是在刑事诉讼的公诉程序中缺乏更换公诉人的规定,致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出庭公诉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刑事诉讼的公诉程序中确立更换公诉人制度.

关 键 词:公诉人制度  刑事诉讼法  公诉程序  法律监督机关  履行职责  人民检察院  公诉职能  出庭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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