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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司法的博弈
引用本文:浦玉华.传媒与司法的博弈[J].法制与社会,2011(18):293-293.
作者姓名:浦玉华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司法权是与立法、行政并立的权力,而舆论监督作为一种逐渐成熟起来的权力类型,成为社会普通民众实现抗拒公权力(立法、行政与司法权)的重要手段。司法与传媒都具有社会职责,就是共同为公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使得公民在这种秩序下能够幸福的生活,这种幸福生活依赖于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人类追求--社会正义,这正是司法与传媒的利益契合点,在这个意义上司法与传媒是统一的。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传媒是一柄“双刃剑”,尽管主流媒体都标榜自己客观公正,但事实上仍然会受到不同利益背景和价值取向的影响。

关 键 词:司法  传媒网  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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