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论当今中国宪法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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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成日.初论当今中国宪法的作用[J].法制与社会,2011(18):294-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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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成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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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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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是近代民主制度的产物,它是法治及宪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曾制定过四部宪法,目前实施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该宪法经历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正。宪法的每次变动直接反映着国情的变化,包括统治理念及方式、国家义务及国家目标、各阶层力量、国家各机构权责、公民的权利义务的变化等。虽然宪法对国家的命运、政府的运作、公民权利的保护方面都极为重要,但因其很少直接地约束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很多公民对宪法的知之甚少,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也不够深入,个别人认为宪法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本文要通过论述当今宪法的作用,提高民众(包括我们法律人)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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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法治 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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