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管辖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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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蕾.改变管辖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问题探讨[J].人民检察,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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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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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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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的职能管辖、审判管辖及地域管辖。相应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八条也对检察机关案件管辖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依法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实务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类来源特殊的案件。经分析现行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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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判管辖 公安机关 案件移送 刑事诉讼法 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 地域管辖 审查起诉 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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