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的法律保障--论新草原法的立法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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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文正.草原生态的法律保障--论新草原法的立法与实施[J].前沿,2004(10):11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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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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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呼和浩特,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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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资助的课题《草原环境的法律保护》 (PMO/DF/ 0 2 )的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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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草原法的修订 ,在立法上的进步深化了保护草原生态的内涵 ,实行了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科学规划 ,总结实践经验充实了建设、利用和保护草原的法律规范 ,严格了法律责任。修订的情况 ,一方面与专家学者保护生态发展草业的主张仍有差距 ,另一方面对较多的实际工作者和群众来说 ,却需要改变传统的草原价值观念才能适应。从实施情况看 ,既起了引导和规范人们从事草原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的积极作用 ,又存在落实不够的问题。为此 ,需要深入广泛地继续宣传修订后的草原法 ,并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 ,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 ,更好地依靠科学和公众的参与 ,以及采取其他积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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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草原法的修订 进步与局限 实施情况 对策建议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4]10-01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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