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与部门立法之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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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凯.新邮政法与部门立法之痛[J].法治与社会,2009(8):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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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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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历时七年,十易其稿,引发多次舆论风暴的新《邮政法》终于艰难问世。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改的新《邮政法》,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可以预见,新邮政法实施后,中国邮政制度改革之路仍然漫长。"《中国邮政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的执笔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佐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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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邮政法》 部门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会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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