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新规监督“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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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新纪宣.新津:新规监督“一把手”[J].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0(1):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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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新纪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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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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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大问题必须实行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要列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最近,新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用制度对“一把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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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把手” 新津县 监督 集体决策 报告内容 领导干部 《规定》 权力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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