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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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高中,刘勇.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J].淮海论坛,2009(4):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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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高中 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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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徐矿集团 [2]沛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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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本质区别是: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对危害后果是过失的,不追求,也不希望,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对危害后果是明知的、故意的,或者是放任的。两者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所谓公共安全.一般认为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也有的认为.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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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 危险方法 过失犯罪 危害后果 财产安全 人的生命 公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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