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限合伙法中合伙人之信义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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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睿.美国有限合伙法中合伙人之信义义务[J].法制与经济,20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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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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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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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限合伙是风险投资的一种通行组织形式,在美国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目前正着手有限合伙的立法工作,而2001年美国第三次修订了统一有限合伙法,其中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根据这部新的统一有限合伙法,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负有信义义务而有限合伙人不负有信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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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限合伙 合伙人 信义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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