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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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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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青政办〔2007〕114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22七年七月十七日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口计生委(2007年7月)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20号)精神,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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