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允许发展"到"大力发展"——浅议"混合所有制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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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修泽.从"允许发展"到"大力发展"——浅议"混合所有制经济"[J].学习月刊,2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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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修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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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从"允许发展"到"大力发展",这一重要政策变化将有力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内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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