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侦查的几个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款为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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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劭.卧底侦查的几个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款为起点[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2):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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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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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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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款对卧底侦查的规范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侦查人员的责任豁免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卧底侦查作为隐匿犯罪侦查的方式之一,与技术侦查是交叉关系。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的所有规定都有可能适用于卧底侦查。卧底侦查的实施主体只能是国家侦查人员,不能是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卧底侦查人员虽然不能引诱他人犯罪,但可以采用一定限度的引诱方式,对其实施的某些犯罪行为应予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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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卧底侦查 规范依据 实施主体 引诱 责任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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