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卧底侦查的几个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款为起点
引用本文:邵劭.卧底侦查的几个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款为起点[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2):23-26.
作者姓名:邵劭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款对卧底侦查的规范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侦查人员的责任豁免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卧底侦查作为隐匿犯罪侦查的方式之一,与技术侦查是交叉关系。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的所有规定都有可能适用于卧底侦查。卧底侦查的实施主体只能是国家侦查人员,不能是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卧底侦查人员虽然不能引诱他人犯罪,但可以采用一定限度的引诱方式,对其实施的某些犯罪行为应予以豁免。

关 键 词:卧底侦查  规范依据  实施主体  引诱  责任豁免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