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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7年8月2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3日起施行。署长牟新生二○○七年九月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保税港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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