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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执行艺术
作者单位:邓州市人民法院,邓州市人民法院,邓州市人民法院
摘    要:法院的执行工作,就其性质而言,具有强制性。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强制其履行义务。由于法律的强制性和负有义务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发生在同一矛盾体中,在执行中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出现僵持,甚至发生冲突。而发生这种"矛盾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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