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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摘    要: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貫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集中解决好大气污染问题,确保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为建设美丽山水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基本原则。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原则。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紧紧围绕目标责任书明确的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科学施策,整体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统筹城乡空气质量改善的同时,重点突出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行动计划》与"蓝天行动"统筹推进的原则。《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以下简称《蓝天行动》)是在落实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新规划、新要求、新标准的基站上制定的,完成《蓝天行动》的目标任务是落实《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落实《行动计划》的新要求是对《蓝天行动》的全面提升和补充深化,,二者有机统一、目标一致。坚持"四个协调"和"两个同步"的原则。坚持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相协调、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协调、市区(县)联动与属地管理相协调、党政主导与公众参与相协调。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监管能力、经济发展质量同步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显现。实施范围。主城区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其他区县(自治县)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一般控制区。

关 键 词:大气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  行动计划  空气质量  自治县  燃煤锅炉  实施意见  主城区  防治工作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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