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要有真凭实据 |
| |
引用本文: | 何平,李莉.指控要有真凭实据[J].北京支部生活,2009(6):66-66. |
| |
作者姓名: | 何平 李莉 |
| |
摘 要: | 2006年,殷先生购买了某商品住宅楼第五层的一套住房。2007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某公司将该幢商品房的第六层买下做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并在屋顶安装了移动通信发射天线。2008年,殷先生妻子怀了八个月的胎儿死于腹中,他认为这是通信基站的辐射造成的,于是将通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通信公司立即拆除基站,并赔偿基站运行两年来电磁辐射污染给他们全家造成的3万元健康伤害、精神损害费。
|
关 键 词: | 移动通信基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通信公司 电磁辐射 精神损害 商品房 住宅楼 住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