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批发兼零售立法思想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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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清.我国民法典批发兼零售立法思想新评[J].求索,2012(8):254-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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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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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惠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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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惠州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新中国民法典立法思想研究”(C51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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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批发"兼"零售"是指起草民法典和民事单行法同时进行,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又被称为"条件成熟论"。"批发"兼"零售"的立法思想,形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于改革开放初期又有所发展。"批发"兼"零售"是我国民法典立法上一种较为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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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零售”兼“批发” 立法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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