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结构性矛盾的主要表现——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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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钧贵.化解结构性矛盾的主要表现——和谐[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7,30(5):8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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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钧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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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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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两类矛盾:一类是新旧性矛盾;另一类是结构性矛盾。新旧性矛盾是事物内部新旧两个方面组成的矛盾。结构性矛盾是事物内部不同部分、不同层次之间的矛盾。新旧性矛盾的主要表现是斗争,结构性矛盾的主要表现是和谐。在结构性矛盾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非和谐关系。和谐关系一般处于主要地位,非和谐关系处于次要地位,但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发生转化。只有不断消除非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才能保持整个事物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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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 结构性矛盾 主要表现 |
文章编号: | 1009-1203(2007)05-0087-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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