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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馈赠与行贿的区别
引用本文:
王琳.试论馈赠与行贿的区别[J].中外法学,1996(3):52-53.
作者姓名:
王琳
作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
<正> 区别馈赠与行贿,是准确、有效地打击行贿犯罪的要求和保障。正确认定行贿犯罪,区分馈赠几乎是刑法理论上,特别是刑事司法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馈赠与行贿,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前者是民事法律行为,对社会没有危害性;后者是违法犯罪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两者的界限不易廓清。原因是就外在的、直观的方面而言,二者有很多的相同之处。如均表现为自愿地给予“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而不同点则是内在的,即给予财物或好处的自愿的内容是不同的,要通过主观分析研究才能查明。
关 键 词:
行为人
民事法律行为
动机目的
刑法理论
行贿犯罪
主观动机
公开方式
司法实践
行为的方式
公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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