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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和谐人格的塑造
引用本文:魏荣,黄志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和谐人格的塑造[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4):64-68.
作者姓名:魏荣  黄志斌
作者单位:合肥工业大学现代科技发展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摘    要: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互动共进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广大人民和谐人格塑造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社会主义和谐人格理当包括与胡锦涛同志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大特征相适应的具体规定性,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知识、能力和价值取向,公平正义观及其实践能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诚信友爱的理念和履行,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四个尊重”的品行,对人与自然和谐的超循环理念和价值追求。我们必须也可以按照疏解—升华、内化—外化的路径塑造广大人民的社会主义和谐人格。

关 键 词: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和谐人格
文章编号:1005-6505(2006)03-00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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