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析“官利制”与中国近代社会投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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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友佃,杨波.三析“官利制”与中国近代社会投资环境[J].福州党校学报,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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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友佃 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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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旧中国,私人投资近代企业,长期得不到国家明确法规、法律的承认与切实保护,处于半殖民地地位的国家无力扶助本国工业,加以近代动荡不定的政治局势,频繁的战争与动乱,使近代社会投资环境极为恶劣。近代社会投资环境的恶劣,使私人挟资者对投资新式产业的态度极为审慎,这是导致企业中官利制产生并存在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中,股份制作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给投资者以法定的权益,投资者与经营人的关系,也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各种业务纠纷与权益下的纠纷都可以用法律加以解决。但在近代中国,直至20世纪初,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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