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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钱还债,却把汽车送与他人,债权人应怎样保护自己的债权
摘    要:何胜交给小林2元钱的行为应属于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小林等于用自己的钱摸奖。小林虽然只有11岁,但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适行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可以从行为

关 键 词:摸奖行为  儿童  民法  赠与行为  案例分析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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