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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企业的知识产权在大陆同样受法律保护
作者姓名:任自力
摘    要:A公司系一家在台湾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6月11日,A公司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高山”牌商标,核定使用商口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30类第3005小类: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品。有效期自1993年6月11日至2003年6月10日。

关 键 词:台湾企业  中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核定  商标局  大陆  类似商品  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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