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犯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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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明祥,陈英辉.非法持有犯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研究[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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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明祥 陈英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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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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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特有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以持有、携带、私藏等方式非法支配控制国家管制物品的行为;是法律明文规定根据行为人实际上非法支配控制国家法律禁止非法持有的管制物品的行为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客观基础的一类犯罪;其外延包括“持有罪”、“携带罪”、“私藏罪”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非法持有犯罪有六个具体罪名,它们是:三刑法第163条规定的私藏枪支弹药罪;2.《关于禁毒的决定》第4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3.《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4条规定的非法持有伪造的货币罪;4.嫩路法》第60条规定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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