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地方分权时代的地区改革谋求韩国社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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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炯基.通过地方分权时代的地区改革谋求韩国社会的发展[J].当代韩国,2004(4):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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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炯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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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庆北大学经济通商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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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 0 3年 12月 2 9日 ,随着《地方分权特别法》、《国家均衡发展特别法》、《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措施法》等有关国家均衡发展三大法规的制定 ,地方分权时代正式开始 ① 。根据这些法律 ,中央政府的一部分权限将转让给地方自治团体 ,资源将由汉城、首都地区分散到地方和非首都地区。而且行政分权、财政分权、以行政首都为首的公共机关迁移到地方、扶持地方大学等 ,今后都将基于这些法律来进行。上述三大法规的共同出台 ,与上至政府向地方让权的改革、下至地方的分权运动相结合 ,具有特别的意义。这三大法规的制定 ,将会成为把韩国从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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