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卖官者” 莫放“买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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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一刀.惩治“卖官者” 莫放“买官人”[J].思想工作,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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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一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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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中组部通报了4起领导干部受贿“卖官”案,涉嫌行贿者达168人,足见“买官”者众。因此,惩治“卖官”者,不能放过“买官”人。买卖双方共同构成了“乌纱市场”,受贿、行贿都是犯罪。“卖官”者是败类已成定论,“买官”者是些什么人呢?至少心术不正。能够用钱买官者,必把做官与发财联系在一起,投入就要产出,买了官再去赚钱,这是他们的逻辑。这种人即使小有才干也不会用到正途上去,或许越有才干越危险,干起坏事尤甚。更有那平庸无能之辈,本就不是做官的材料,只能靠钱铺路,一旦做官,非但不干事,还要坏事。可以说,凡“买官”者都不配做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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