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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与进:国家法在民族地区农村刑事法治中的适用——“民族地区农村刑事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引用本文:何立荣.退与进:国家法在民族地区农村刑事法治中的适用——“民族地区农村刑事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前沿,2008(8):105-108.
作者姓名:何立荣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南宁,5300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民族地区农村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法人类学为视角"
摘    要:在民族地区农村的刑事法治领域,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在所难免。面对冲突,一方面,国家法在特定范围内有必要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协和让步,另一方面,必须创造条件。实现国家法向民族地区农村的有效推进。

关 键 词:民族地区农村  刑事法治  国家法  让步  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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