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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孙小果案的警示
引用本文:邢盘洲.云南孙小果案的警示[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0,35(1):F0003-F0003.
作者姓名:邢盘洲
作者单位:江苏警宫学院公安管理系
基金项目:江苏省公安厅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项目
摘    要:孙小果,男,汉族,云南昆明人,1992年12月入伍,曾在武警昆明某部服役,后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服役期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6年4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1997年4月至11月,尚处在保外就医期间(系违法办理)的孙小果又多次犯罪。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死刑。

关 键 词:故意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  维持原判  强奸罪  保外就医  盘龙区  云南昆明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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