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不在“形象”在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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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发成.政绩不在“形象”在利民[J].中国监察,2011(22):3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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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发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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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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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几年,因“形象”引发的事件不少。2004年,湖南嘉禾县政府为建造“可看、可买、可玩、可食、可观光的综合商业中心”酿成强拆事件;2006年,湖南新化县政府为修建明源阳光购物公园,塑造城市新“形象”不惜充当拆迁打手;2011年,贵州茅台镇政府为建设“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要求街上所有商铺都必须卖当地产的白酒,在未提供安置计划的情况下,强令不卖酒的商户立即迁走……一时间,“形象”几乎成了让群众谈之色变的贬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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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形象 利民 政绩 商业中心 品牌展示 县政府 白酒 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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