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若干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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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洪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若干问题研究[J].政法论坛,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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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洪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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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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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法,是宪法性法律,是全国性法律。 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宪法按照澳门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它的解释权属于全国 人大常委会。随着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今后要根据澳门 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作出修改,以适应时代。澳门原有法律是澳门过渡期内的一个重 要法律概念,与基本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其内容应不与基本法相抵触,应符合 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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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澳门基本法 原有法律 性质 依据 解释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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