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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阶段的程序性辩护——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视角
引用本文:孙启亮.论侦查阶段的程序性辩护——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视角[J].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2007(2):38-41.
作者姓名:孙启亮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200042
摘    要:程序性辩护是辩护方行使诉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直接目的是促使法庭宣告警察、检察官或法官的程序性违法行为无效,从而使违法者遭受某种程度的惩罚和制裁,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和作用不容乐观,我国当前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存在被追诉人程序性辩护权缺失的现实,构建和完善刑事诉讼侦查阶段被追诉人程序性辩护权大有可为。

关 键 词:程序性辩护  侦察阶段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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