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民族立法变通权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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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树林.浅谈对民族立法变通权的认识[J].公民导刊,2016(6):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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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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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石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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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民族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体现了中央对民族自治地区的政策关怀。如何用好、用活、用足立法权,对提高民族立法质量,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政治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立法法公布实施前,我国立法变通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民法通则、刑法等规范性生法律文件中的授权性法条之中,且只有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规定。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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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 立法变通权 自治地方 立法主体 规范性法律文件 民法通则 经济特区 法律规定 实施前 立法法 刑法 推定 授权 法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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