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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护大足石刻
引用本文:沈秀梅,罗国家,瞿波.立法保护大足石刻[J].公民导刊,2016(7):62-63.
作者姓名:沈秀梅  罗国家  瞿波
摘    要:正大足石刻代表了公元9—13世纪世界石窟艺术的最高水平,是全世界8个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石窟类遗产之一,是世界石窟艺术史上最后的丰碑。为进一步强化大足石刻的保护、管理、监测、研究和展示工作,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调研大足石刻保护工作。代表们认为,大足石刻一旦被毁坏就难以恢复,必须依法保护大足石刻,但原有《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系政府规章,已明显滞后,亟需地方性法规设置其调整和规划等。2013年,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大足石刻保护管理的问题及建议》。2013年12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2016年立法规划将《重庆市大足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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