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省属高校养老保险转移办法的若干思考——以金华市为例
引用本文:吴岚,黄小伟.对省属高校养老保险转移办法的若干思考——以金华市为例[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1):247-248.
作者姓名:吴岚  黄小伟
作者单位:[1]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 金华321004 [2] 温州医科大学,浙江 温州325035
摘    要:浙江省属高校一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全球的经验看,确保劳动者的养老权益不因跨地区流动而受到损失有两种措施:一是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在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已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全国漫游"的时刻,文章着重探索省属高校全额拨款单位的养老保险转移办法,认为可以借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来实行类似的"无差异对接"。

关 键 词:养老保险  权益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