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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体系
引用本文:吴萍.论我国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体系[J].法制与经济,2006(8).
作者姓名:吴萍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江西
摘    要: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是著作权保护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我国的著作权行政保护制度主要由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行政检查制度、著作权行政处罚制度和著作权纠纷调解制度组成。在强调著作权行政保护的同时,我国又通过司法程序为著作权人提供民事、行政及刑事诉讼程序的保护。二者共同构成我国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相比之下,著作权行政保护制度积极、主动,有相对较高的效率,但也可能受到政府腐败等行为的影响,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司法保护虽然效率相对较低,但却能提供较为权威和公正的保护。因此,在未来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努力中,应在充分发挥行政保护的功能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著作权行政保护的制度与程序,强化对著作权的司法保护。

关 键 词:著作权  行政保护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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