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无病推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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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东东.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无病推定原则[J].中外法学,1997(4):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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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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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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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无病推定(Presumption of Not Mental Disorder)特指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首先应当推断为正常,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鉴定人确定患有精神障碍并且因此而影响其主观上对自己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时,方可作出有病以及限制其相应法律能力的鉴定结论之一种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思维模式。 无病推定原则是一种反驳性的法律推定。在近代法律体系和司法精神医学理论体系中,这一原则最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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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病推定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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