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求从1994年起至今按正科级待遇重新核定薪级工资标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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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珉.我能要求从1994年起至今按正科级待遇重新核定薪级工资标准吗[J].人事天地,2016(2):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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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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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我于1994年开始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先后在三个部门任过职。1999年12月因单位机构调整,撤销了我所在的部门,我被下文解聘正科级职务,解聘后没有保留享受原正科级待遇。2004年8月,我被下文明确享受副科级待遇,2012年重新晋升为正科级。请问:我能要求从1994年起至今按正科级待遇重新核定薪级工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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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级 待遇 领导职务 三个部门 解聘 机构调整 工资标准 文明 晋升 单位 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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