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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博士信箱
摘    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不构成犯罪法博士:林某姐弟二人合伙经营一家副食品店。从1997年开始,姐弟二人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周围居民借钱,同时给以高息。到2001年8月,姐弟二人共筹款78万余元。8月底,姐弟二人潜逃。对此案如何定性,办案民警有不同主张。有人认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人认为,姐弟二人在借钱时,均向债权人出具了借条,其高息也在许可范围内。因此,他们的行为属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犯罪。请问:林某姐弟的行为究意该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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