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胁迫手段串通拍卖牟利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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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新.采用胁迫手段串通拍卖牟利如何定性[J].人民检察,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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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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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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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2008年12月初,陈某获悉一家拍卖行要对一栋房屋进行拍卖,该栋房屋的底价为310万元,并打听到共有9名竞买人会参加此次拍卖。拍卖会当天,陈某纠集李某等多人来到拍卖现场,采用威胁的手段,对王某、冯某、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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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买人 行为人 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 拍卖行 串通投标 拍卖法 敲诈勒索罪 招标投标 犯罪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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