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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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传站.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J].法制与社会,2013(4):105-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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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传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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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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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两大法系的主要国家,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已是一种独立的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其还不是实质性的诉讼审前程序,其仅仅是庭审程序的辅助配套设置。根据我国诉讼特点,立足于现有的法律框架和司法资源,科学分析美国,日本的民事审前程序制度的利弊,我国可以扬长避短,这对于做好审理工作以及及时处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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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审前程序 口头辩论 审前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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