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中心”到“社会管理”——食品安全保障问题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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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冬.从“法律中心”到“社会管理”——食品安全保障问题新论[J].理论导刊,2012(9):100-102,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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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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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上海,20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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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尽管法律之于食品安全保障的作用十分关键,但食品安全保障绝非一个依靠法律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时下媒体对于食品安全事件的密集报道产生了经由"议题限定"的"铭印效果",在民间话语层面重新激发了简单的重刑主义思维。对法律作用之过分倚重所衍生的"法律万能主义"思维和媒体报道下所衍生的"重刑主义"思维的相互勾连,并无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从决策高层的角度而言,需要跳出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中心主义"思维,转而强化食品安全保障的社会多主体参与的"社会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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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中心 社会管理 重刑主义 食品安全 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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