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武装押运公司面临的主要困境与摆脱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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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政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含武装押运公司在内的保安服务业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条例》实施前,全国保安服务公司和武装押运公司由公安机关开办,业务领域一家独大,无人争抢。《条例》实施后,民营保安服务公司、自建保安组织及涉及保安服务的物业公司迅速出现,保安服务领域竞争日趋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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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安服务公司 武装 保安服务业 困境 国有 《条例》 2010年 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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