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证据审查模式转型的若干问题北大核心 |
| |
引用本文: | 冯鹏举.技术性证据审查模式转型的若干问题北大核心[J].人民检察,2017(13):37-40. |
| |
作者姓名: | 冯鹏举 |
| |
作者单位: | 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 |
| |
基金项目: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大课题--《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检察工作模式的转型》(课题编号:[GJ2015A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 |
摘 要: |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审查起诉环节以法医鉴定意见为主的、传统的、单一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模式暴露出种种不足,需要转型升级。改进和完善技术性证据的审查模式,应在完善技术性证据审查机制的基础上,对技术性证据审查的对象、范围和标准等问题进行研究,促进检察技术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做到对证据的技术性问题有效审查,把证据的技术瑕疵和技术错误解决在起诉之前,切实把好证据的"技术质量关",使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
关 键 词: | 以审判为中心 检察技术 技术性证据 审查模式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