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本位视角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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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梅奎,李作.责任本位视角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优化[J].人民检察,2023(20):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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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梅奎 李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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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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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新时代依法能动履职新格局中,应坚持责任本位理念,以服务型为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本位理念下的法律监督工作具有法治性、回应性、问责性等特征。当前,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需持续优化内外环境,对外,应打破机关之间的职责藩篱,建立机关之间的协同合作、互认机制;对内,应当坚持与时俱进,协调发展,不断提高能动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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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监督 责任本位 以人民为中心 能动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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