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现实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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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宁,张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现实考量[J].人民论坛,2023(21):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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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宁 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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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2. 河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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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项目编号:18ZDA15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项目“中原农耕文明融入农林高校课程思政教育体系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21SJGLX089)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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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坚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起点和归宿,更是农村集体经济立法的基本遵循。农村集体经济立法面临的变化,彰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时代特色。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立足现实需要,不搞“一刀切”;回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求,合理配置集体生产要素;保持前瞻性,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留有余地,助力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和集体成员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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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产权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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