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和合文化引领“无讼村居”建设
引用本文:夏群佩,林恩伟.以和合文化引领“无讼村居”建设[J].党政干部论坛,2017(3).
作者姓名:夏群佩  林恩伟
作者单位:1.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2. 温岭市委组织部
摘    要:<正>"无讼村居"是"村居"概念的引申义,是指村居存在的一种状态或一种形式,与社区相对应,是基层法庭所辖各村居,而非社区。"无讼村居"契合于和合文化和调解文化的历史传承,具有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意义。基层法庭参与"无讼村居"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应大力促进"无讼村居"建设,并以村居"无讼"推动社会"无讼",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和谐。一、建设"无讼村居"的历史依据和现实意义"无讼村居"建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新模式,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