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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对职工“末位淘汰”吗
引用本文:卢国伟,李涛.单位能对职工“末位淘汰”吗[J].法庭内外,2009(11):26-29.
作者姓名:卢国伟  李涛
摘    要:南阳一家银行末位淘汰了3名职工,3名职工认为"末位"和劳动能力并不是一个概念,单位"末位淘汰"他们不合法,遂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要求银行给这3人安排或调整工作岗位。银行不服,将3名职工诉至法院。

关 键 词:“末位淘汰”  职工  单位  劳动仲裁  劳动能力  工作岗位  银行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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